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倡實名檢舉控告、鼓勵客觀真實反映問題,保障廣大黨員干部群眾充分行使監督權利,提升參與反腐敗斗爭的責任感和主動性,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展,根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及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實名檢舉控告是指檢舉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實姓名或者本單位名稱,有電話等具體聯系方式的檢舉控告。雅安交建集團紀委應當通過電話、面談等方式核實是否屬于實名檢舉控告。
第三條 雅安交建集團紀委負責接收、受理、核實、獎勵實名檢舉控告等工作。
第二章 檢舉控告范圍
第四條 雅安交建集團紀委依規依紀依法,按照管理權限受理下列檢舉控告:
(一)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二)監察對象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
(三)其他依照規定應當由雅安交建集團紀委(駐雅安交建集團紀檢監察組)處理的違紀違法行為。
第三章 實名檢舉控告獎勵
第五條 實名檢舉控告獎勵要求:
(一)檢舉控告人應如實提供本人真實姓名、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聯名舉報的應注明主要聯系人;
(二)實名檢舉控告人如實提供黨組織、黨員或者監察對象違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的線索或證據,經查證屬實,被檢舉控告人受到“第一種形態”處理、黨紀政務處分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對實名檢舉控告人給予獎勵;
(三)實名檢舉控告經查證屬實,對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為國家、集體挽回重大經濟損失,對實名檢舉控告人給予獎勵;
(四)舉報線索事先尚未被雅安交建集團紀委掌握。
第六條 對實名檢舉控告有功人員的獎勵,雅安交建集團紀委實行一案一獎,獎勵標準根據具體情況和檢舉貢獻等因素綜合考慮。
第七條 對多名實名檢舉控告或者聯名檢舉控告的,對“最先、最準確、最詳細”的檢舉控告人予以相應獎勵,聯名檢舉的則作為一個檢舉控告集體給予獎勵。
第八條 實名檢舉控告人應對檢舉控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夸大、歪曲事實。實名檢舉控告人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或者以檢舉控告為名制造事端,干擾雅安交建集團紀委正常工作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九條 雅安交建集團紀委將切實保障實名檢舉控告人的合法權益,對實名檢舉控告人的相關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實名檢舉控告人同意,不得公開檢舉控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身份,違者將追究相應的紀法責任。
第十條 檢舉控告方式:
(一)郵寄信件
來信地址:雅安市雨城區北環東路306號交建集團紀委辦公室,郵編:625000;
(二)現場信訪
來訪地址:雅安市雨城區北環東路306號交建集團紀委辦公室,來訪需持本人身份證進行登記;
(三)電話舉報
舉報電話:0835-3581616;
(四)線上舉報
舉報郵箱:jiaojianjdjb@163.com。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雅安交建集團紀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