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公司總經理李強軍組織干部職工學習《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李強軍詳細從出臺背景、總體思路、適用范圍等方面進行解讀和指導。
《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國務院為了規范對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的處分,加強對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的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規,是為加強國有企業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強化全面監督,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重要論述,深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推進國資國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會議要求,一是要結合黨紀學習教育,認真組織學習《條例》內容及精神實質,切實提高黨員干部遵紀守規的自覺性,規范和約束員工履職行為。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并非只是單一指向管理層級的人員,而是包含在企業中履行組織、領導、管理、監督等職責的人員,要通過工作群、專題會、支委會等方式引導全體干部職工再學習、再領會。二是要抓好《條例》貫徹落實,要以《條例》為指導,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員,聚焦易發多發問題,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加強對干部職工的監督和管理,進一步營造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促進國有企業長遠健康發展。